岳儒報您知~~製造業者看過來~~
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對製造業的衝擊,經濟部提出多元紓困措施,以最快速度協助製造業走出困境,以下是製造業者的振興大補帖:
●拚技術:
一、中小型製造業及時輔導:
◎適用對象:
A. 申請業者:
B . 技術服務單位:依法辦理登記之財團法人、大專院校或技術服務業者(如屬技術服務業者,不得為陸資企業)。
◎獎勵項目及標準:
A. 補助標的:補助受影響企業結合技術服務單位專業能量,導入下列既有成熟技術,提升技術水準:
B. 補助經費:每案以25萬元為上限,無須業者自籌款
◎申請平台: https://bailout.mittw.org.tw/
◎申請時間:109年3月19日至109年12月31日
◎聯繫窗口:02-2709-1640#301陳先生
二、傳統產業創新研發:
◎適用對象:
A. 申請業者:
B. 產工業協會:
◎獎勵項目及標準:
A. 申請業者:
B. 產業公協會:
◎申請時間:109年3月19日起至109年6月1日止
◎申請平台: https://citd.ekm.org.tw/CITDPMS/UserOn.aspx
◎聯繫窗口:02-27090638#212曾小姐
三、產業創新平台特案補助:
◎申請資格:
◎獎勵項目及標準:
1. 補助業者開發防疫自主技術或產品。
2. 補助產業投入下列智慧化、領先同業之關鍵技術研發,以鞏固研發人員,維持或提升其產業競爭力,並可快速移轉供應鏈或生產基地:
◎申請平台: https://tiip.itnet.org.tw/
◎申請時間:109年3月19日起至109年6月1日止
◎聯繫窗口:經濟部工業局吳專員02-27541255#2213/計畫辦公室謝先生02-27044844#124
四、小型企業創新研發:
◎申請資格: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稅籍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或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
2. 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其平均營業額較108年12月以前6個月或前一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經主管機關或其委任、委託之機關(構)認定者,或經金融機構認定屬實者。符合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各款所列基準之事業。
◎獎勵項目及標準:核定補助經費上限50%
◎申請平台: https://www.sbir.org.tw/
◎申請時間: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5月31日(一)17:30 止(本計畫為專案性質,俟經費用罄,即停止收件)。
◎聯繫窗口:SBIR計畫專案辦公室吳組長0800-888968/中小企業處許技正02-23662259
五、研發固本:
◎申請對象:受影響產業之「受影響事業」。
◎獎勵項目及標準:
補助業者技術紮根或投入防疫創新:
◎申請平台: https://aiip.tdp.org.tw/index.php
◎申請時間:109年4月30日止
◎聯繫窗口:技術處A+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謝經理02-23412314分機2219/經濟部技術處處何專員02-23946000分機2564
●顧人才:
一、在職充電:
◎申請資格:
1. 依法在中華民國境內成立之製造業或相關技術服務業公協會。
2. 經濟部評鑑之財團法人。
◎獎勵項目及標準:
§智慧機械相關培訓:智慧機械係指智機產業化及產業智機化,包括:
§數位轉型相關培訓:本項所稱數位轉型係指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導入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行動通信、雲端運算等新興技術,對企業營運、生產、研發、人力資源等流程產生變化或影響,或整合企業內外部資源拓展數位應用商機。
§其他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之升級轉型相關專業技術培訓。
§補助金額:每一培訓單位以申請辦理20班為限。每班時數32小時、開班以培訓20人為原則,每班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22萬5千元。
§補助比例:100%,不得再向任何第三人收費。
§執行期程:計畫申請收件日或其後起算至109年9月30日為止,必要時以延長1個月為原則。
◎申請時間:109年3月19日起至109年4月15日止
◎申請表單: https://www.italent.org.tw/retraining/Home/Index
◎聯繫窗口:02-2701-6565#335、326張小姐、李小姐/02-27541255分機2646經濟部工業局鄭技正
●拓商機:
一、市場拓銷:
◎申請資格:我國出口廠商及協助貿易推廣之相關公協會。
◎獎勵項目及標準:
疫情期間:擴大辦理數位貿易電子商務。
疫情緩和後:
1.擴大洽邀國外買主來臺採購。
2.加強我國產業國際能見度:補助公協會於國際重要展覽建置產品主題館,提升產業形象,每案以150萬元為上限,補助場地租金、裝潢及廣宣費。
◎申請時間:自109年4月中旬起至110年5月15日止
◎申請表單: https://www.trade.gov.tw/Pages/EpidemicPrevention.aspx
◎聯繫窗口:國際貿易局林科長02-23977315
●要協調:
一、 關懷協處、通關效率:
◎申請資格:受疫情影響之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者
◎申請流程:由業者以電話、email、傳真或其他方式申請,隨到隨受理(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
◎申請時間:疫情影響期間
◎獎勵項目及標準:
關懷協處:
通關效率:
1.簡化通關措施:針對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廠商可能面臨進口原物料短缺、供應鏈斷鏈問題,財政部關務署已設置通關即時服務窗口,即時協助商民解決通關上之疑難問題。並推動「快速驗放貨物」、「簡化進口文書」、「線上比對取代紙本」以及「加速保稅業者案件申辦作業」,提升貨品通關效率
2.快速通關服務:業者面臨進口原物料通關時程過長,亦可洽本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協助加速原物料加速通關。本部於受理後主動接洽了解業者在進口原物料與生產上的問題與需求,以專案處理方式協助聯繫國內各進口海關關口及協調相關簽審單位,以提供業者快速通關服務。
3.機動調降關稅:倘受疫情影響業者有調降關稅需求,亦可洽「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協處,該中心於了解廠商受疫情影響狀況,評估需要降稅減緩衝擊之產品項目後,再由本部協調財政部啟動暫時調整關稅機制。
◎聯繫窗口:
§關懷協處:
經濟部工業局陳技正02-27541255分機2433/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黃經理0800-000-257
§通關效率:
1.通關即時服務窗口,謝稽核:02-2550-5500分機2542
2.基隆關業務一組,簡任稽核:02-2427-3963
3.臺北關業務一組,簡任稽核:03-383-4161分機202
4.臺中關業務一組,進口一課分估二股股長:04-2656-5101分機230
5.高雄關業務一組,業務一課課長:07-562-8261
經濟部工業局朱科員02-2754-1255分機2622
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0800-000-257
岳儒報您知~~旅宿業者看過來~~
因疫情帶來的觀光產業衝擊,交通部觀光局也提出相關紓困與振興方案:
一、 融資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
1. 資本性融資:採累計方式
2. 週轉金:採累計方式
3. 利息補貼:
a. 依每筆實際貸款餘額,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1.095%)補貼申貸觀光產業,核貸利率未達該利率者,以實際核貸利率補貼。
b. 補貼期限周轉金最長一年,資本性融資最長三年。
二、 產業轉型培訓:
三、補貼觀光旅館及旅館必要營運負擔
◎申請資格:待公告
◎申請流程:待公告
◎申請時間:待公告
◎獎勵項目及標準:
1. 旅行業救急金:每家每月10萬元營運負擔補貼,連續3個月,分公司每家每月5萬連續3個月(至2月底統計,全國共3990家旅行社,分公司850家),經費初估10.6億元。
2. 旅宿業(旅館及觀光旅館、一般民宿、好客民宿)救急金:旅館及觀光旅館擬採一次性補貼,每家初擬補助20萬元(3498家),經費初估7億元;民宿部分,一般民宿(約8000家)每家補助5萬元,好客民宿(約1000家)每家補助10萬元,經費初估5億元。
◎聯繫窗口:旅宿業旅宿組02-23491500 #8517
四、旅宿業品質提升(無障礙設施及穆斯林友善設施)
◎申請資格: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之旅宿業
◎申請流程:向觀光局提出完整計畫書申請,經觀光局審查小組審查通過並依決議修正計畫書後,送請觀光局備查
◎申請時間:110年2月28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取得國內外清真驗(認)證單位發行之清真 Halal 驗(認)證 標章,專為清真餐飲用途之獨立用餐空間及廚房裝修費、 購置清真專用餐廚用具(碗盤需印有清真飲食相關識別字 樣)等支出費用百分之八十為限,且不超過新臺幣三十萬 元,並以補助一次為限。
2.取得國內外穆斯林友善旅館認證者,設置淨下設施(公共 廁所及客房內免治馬桶)支出費用,每座免治馬桶補助金 額以新臺幣二千元為限,補助金額以支出費用百分之八十 為限,且不超過新臺幣二十萬元,並以補助一次為限。領 有星級旅館標章者,本款補助款項得加倍至新臺幣四十萬 元
◎聯繫窗口:交通部觀光局02-23491500
五、觀光旅館業或旅館業,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起依法興 (修)建完成無障礙客房後,另再設置通用化設施:
◎申請資格: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之旅宿業
◎申請流程: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
◎申請時間:110年2月28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設置一間無障礙客房,並於營業範圍內公共區域設置通用 化設施者,得申請補助購置通用化設備及資本性修繕等項 費用百分之八十,且不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
2. 設置二間以上(含二間)無障礙客房,並於營業範圍內公共區域設置通用化設施者,得申請補助購置通用化設備及資 本性修繕等項費用百分之八十,且不超過新臺幣一百萬
◎聯繫窗口:交通部觀光局02-23491500
六、加入臺灣旅宿網訂房平台補助:
◎申請資格: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之旅宿業
◎申請流程: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
◎申請時間: 110年2月28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旅宿業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起加入臺灣旅宿網訂房平台得申請項目如下:
1.結合電子發票或電子收據相關服務者,得申請補助相關設定、網際網路及機器租用費用,最高補助新臺幣五千元, 每家旅宿業以補助一次為限。
2.使用企業資源管理(ERP)或飯店管理(PMS)等旅宿管理系統,得以經介接方式串接相關營運數據上傳至本局數位系統者 補助系統導入費用,觀光旅館最高上限新臺幣三萬元整,一般旅館最高新臺幣二萬元整,民宿最高新臺幣一萬元整每年以補助一次為限,得連續補助
◎聯繫窗口:交通部觀光局02-23491500
岳儒報您知~~國際行銷及電子商務振興方案看過來~~
●國際行銷及電子商務振興方案:
一、農產品海外市場拓銷獎勵:
◎申請資格:我國合法設立並具有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以下簡稱申請人)
◎申請流程:按農委會公告補助品項,申請人檢具申請表、出口報單影本、運輸業者開立之裝運提單影本及出口植物檢疫合格證明書(目標國無需求者免附)等資料,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由受理單位審查通過後撥付補助款。
◎申請時間:主要看產銷及外銷狀況,並依產期調整及訂定時間。
1.鳳梨109.01.01-109.12.31;
2.釋迦109.01.01-109.04.30及109.12.01-109.12.31;
3.蓮霧109.01.01-109.05.31;
4.柑橘109.01.01-109.05.31;
5.棗子109.01.15-109.04.30及109.12.01-109.12.31;
6.香蕉109.01.15-109.12.31;
7.番石榴109.01.15-109.12.31;
8.紅龍果109.05.01-109.11.30;
9.荔枝109.05.01-109.07.31
◎獎勵項目及標準:
1.按本會公告補助品項,申請人檢具申請表、出口報單影本、運輸業者開立之裝運提單影本及出口植物檢疫合格證明書(目標國無需求者免附)等資料,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2.由受理單位審查通過後撥付補助款
◎聯繫窗口:
受理單位:台灣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或其他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公布指定受理之產業公協會。
1.花卉:台灣區花卉輸出業同業公會04-22654077、農委會國際處國際行銷科02-2381-2991#2302
2.國蘭:臺灣國蘭產銷發展協會0928-945-612、農委會國際處國際行銷科02-2381-2991#2302
3.蔬果:台灣區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02-2531-6517、農委會國際處國際行銷科02-2381-2991#2302
二、加強海外市場分散及拓展:
◎申請資格: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相關產業公協會、農漁民團體及財團法人
◎申請流程:申請人就受疫情衝擊影響情形,評估整合相關產業農民、團體與業者需求,針對目標市場及品項擬定相關加強海外市場分散及拓展計畫內容,以書面向受理單位出申請。
由受理單位進行計畫審查作業,核定後以公函通知申請人。
◎申請時間: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獎勵項目及標準:
1.申請人就受疫情衝擊影響情形,評估整合相關產業農民、團體與業者需求,針對目標市場及品項擬定相關加強海外市場分散及拓展計畫內容,以書面向受理單位出申請。
2.由受理單位進行計畫審查作業,核定後以公函通知申請人
◎聯繫窗口:
農委會國際處國際行銷科02-2381-2991#2302
三、辦理農產品網路購物活動:
◎申請資格:設籍於中華民國境內之電子商務平台業者,須檢附公司合法登記證明文件
◎申請流程:申請人依本會公告網路購物相關辦法規定檢具申請表及相關應備資料向受理單位申請報名。
由本會及受理單位依本辦法進行文件及資格審查後,受理單位以公函及E-mail方式通知申請人,符合者即取得活動獎勵資格。
獎勵金之核發由申請人檢附前揭辦法規定應備之單據及文件資料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由受理單位審查通過後撥付。
◎申請時間:尚未確認
◎獎勵項目及標準:
1.申請人依本會公告網路購物相關辦法規定檢具申請表及相關應備資料向受理單位申請報名。
2.由本會及受理單位依本辦法進行文件及資格審查後,受理單位以公函及E-mail方式通知申請人,符合者即取得活動獎勵資格。
3.獎勵金之核發由申請人檢附前揭辦法規定應備之單據及文件資料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由受理單位審查通過後撥付。
◎聯繫窗口:
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02-23567417轉20
岳儒報您知~~休閒產業振興方案看過來~~
●休閒農業振興方案
一、休閒農場場域改善及服務創新:
◎申請資格:
1.取得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
2.配合本會108年度「休閒農業旅遊經濟效益調查評估計畫」填報問卷調查資料,經本會彙整在案者,優先適用。
◎申請流程:應填寫申請計畫書(如附件1)(相關書表格式請至《農業易遊網-產業紓困振興專區》下載,並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於109年4月6日前向所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申請計畫書電子檔請另傳至c1471@csd.org.tw楊先生)向休閒農場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時間:109年3月16日至109年4月6日
◎獎勵項目及標準:
1.場域改善:獎勵休閒農場改善環境及設施,每場獎勵上限五十萬元。
2.雇工薪資:獎勵休閒農場雇用人力辦理場域改善及服務創新升級,每人每月上限一萬五千元,至多六個月;獎勵員額依休閒農場面積,未滿一公頃者上限十名,一公頃以上未滿五公頃者上限二十名,五公頃以上者上限三十名。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58
◎聯繫窗口:
農科院03-5185178莊玉茹、農委會02-2381-2991*4066李卓鴻、6044張姵昱、4697鄭雅如、2252李周弦
二、田媽媽場域改善及服務創新:
◎申請資格:農委會輔導在案之田媽媽,參與專題講座暨輔導說明會時數達課程總時數2/3以上者
◎申請流程:
至【農業易遊網-產業紓困振興專區】下載「109年度田媽媽場域改善及服務創新獎勵計畫」申請原則,填寫計畫申請書(如附件1),完成後將紙本及電子檔於109年4月21日前寄至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衛中心),並電話確認收訖,即完成提案申請。
◎申請時間:109年4月1日至109年4月21日
◎獎勵項目及標準:
參酌一百零八年度田媽媽班評鑑,訂定分級分類之振興輔導、發展重點與獎勵額度,協助其提升場域、服務品質,前五十四名每家獎勵上限二十萬元,其餘每家獎勵上限十萬元。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59
◎聯繫窗口: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杜鈺梅小姐
電話:02-23911368轉1364
三、開發農遊伴手或農業體驗商品: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其中1項,並以符合1、2項資格者為優先:
1.取得許可登記證且營業中之休閒農場。
2.農委會輔導在案之田媽媽。
3.通過「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之場家。
◎申請流程:至【農業易遊網-產業紓困振興專區】下載「109年度農業體驗活動及伴手開發輔導獎勵計畫」申請原則,填寫計畫申請書(如附件1),完成後將紙本及電子檔寄至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完成提案申請。
二、補件期限:申請團隊若有資料未填寫正確,如資格不符或輔導需求未填完整等,應於接獲中國生產力中心電話或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完成補件,最遲應於109年4月17日完成,逾期視同放棄。
◎申請時間:109年3月23日至109年4月13日
◎獎勵項目及標準:
開發農遊伴手或農業體驗商品,每項商品獎勵上限十五萬元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57
◎聯繫窗口:
農業體驗:中國生產力中心農業創新組李俊緯專員(02)2698-2989分機3173
伴手開發輔導:中國生產力中心創意服務推廣組陳鳳娟專員(02)2698-2989分機01814
三、休閒農業獎勵旅遊:
◎申請資格:本規範獎勵期間及獎勵補助對象申請規定,另公告之
◎申請時間:本規範之獎勵期間將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趨緩時程啟動,預定實施半年至1年。獎勵經費用罄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得提前公告停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2.本規範獎勵補助對象(以下簡稱業者)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提供前項所列可抵用項目者,得依規定申請參加:
(1)取得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
(2)休閒農業區旅遊服務中心及該區推動組織之會員業者。
(3)輔導在案之田媽媽、亮點茶莊、農村酒莊及有固定銷售據點之百大或在地青農。
(4)農漁會農特產品展售中心。
(5)農業主題(茶、米、花、果、蔬、漁、畜、蜜蜂、咖啡、可可、雜糧、香藥染草、林竹)特色旅遊之業者。
◎申請表單: 另行公告
◎️聯繫窗口:另行公告
岳儒報您知~休閒產業紓困補助看過來~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不只是國人健康,農業各方產業也受到了衝擊,
農委會已傾全力展開我們的紓困與振興相關計畫,
從畜禽到魚類、從米糧到蔬果、無論內銷外銷,全都看過來!
無論是您從事農糧、漁業、畜牧還是休閒產業的農友們,只要您有符合農委會公告符合營運困難之產業清單七項中的其中一項,即能申請各類別的紓困方案,公告項目如下:
●休閒農場貸款利息補貼
岳儒報您知~~畜產業振興方案看過來~~
●畜產業類振興方案(共三項)
一、辦理逾量家畜去化之屠宰、 凍存、加工、國內行促銷及短期家畜產銷調節之計畫性生產及種畜淘汰作業:
◎申請資格:養豬等家畜 產業鏈相關之自然人(農民)、團體、法人
◎申請流程: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依農業計畫管理系統及格式研提之計畫,送直轄市、縣(市)政府或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全國性畜禽產業團體、公協會彙整後,轉送農委會。
◎申請時間:自109年1月15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家畜產品拍賣價近一個月均價下跌至近三 年同期均價百分之九十以下,提供下列振興措施:
1.肉豬屠宰凍存,每頭獎勵屠宰、分切及 凍存費用一千元。
2.淘汰繁殖母豬,每頭獎勵一千元。
3.辦理畜產品國內促銷:因政策性需要、 緊急辦理畜產品國內促銷、加強食品安 全或新技術之推廣、業務宣導等工作, 依其性質、時間、地點及規模等核定獎 勵額度。
4.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示範計畫:依 所需經費核實獎勵。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52
◎聯繫窗口:
農委會畜牧處家畜生產科楊夢汎02-2312-4097
中央畜產會家畜組王佑桓02-2301-5569*2133
二、辦理逾量家禽去化之屠宰、 凍存、加工、行促銷及短期家禽產銷調節之計畫性生產及種禽淘汰作業:
◎申請資格:土雞等家禽產業鏈相關之自然人(農民)、團體、法人
◎申請流程: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依農業計畫管理系統及格式研提之計畫,送直轄市、縣(市)政府或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全國性畜禽產業團體、公協會彙整後,轉送農委會。
◎申請時間:申請期間:自109年1月15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家禽產品產地價近一個月均價下跌至近三年同期均價百分之九十以下,提供下列振興措施:
1.加強推廣團膳食材選用國產特色禽 品,如土雞等生鮮肉及加工品,每公斤 獎勵五元至八元。
2.淘汰老母鴨、土種母雞、種母鴨,每隻 獎勵三十五元至一百元。
3.辦理家禽產品展售促銷及行銷發表活 動:因政策性需要、活動項目、加強食品安全或新技術之推廣、業務宣導等工 作,依其性質、時間、地點及規模等核 定獎勵額度。
4.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示範計畫:依所需經費核實獎勵。
◎規範連結: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52
◎聯繫窗口:
農委會家禽生產科陳志維02-2312-4653
中央畜產會家禽組龔榮太02-23015569-2152
◎申請流程:
◎獎勵項目及標準:
◎規範連結: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52
◎聯繫窗口:
農委會畜牧處家畜生產科楊夢汎02-2312-4097
中央畜產會家畜組王佑桓02-2301-5569*2133
岳儒報您知~畜牧產業紓困補助看過來~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不只是國人健康,農業各方產業也受到了衝擊,
農委會已傾全力展開我們的紓困與振興相關計畫,
從畜禽到魚類、從米糧到蔬果、無論內銷外銷,全都看過來!
無論是您從事農糧、漁業、畜牧還是休閒產業的農友們,只要您有符合農委會公告符合營運困難之產業清單七項中的其中一項,即能申請各類別的紓困方案,公告項目如下:
●畜牧業者貸款利息→第一年免利息
岳儒報您知~~漁業振興方案看過來~~
●漁業類振興方案
一、養殖漁業產銷調節措施:
◎申請資格:領有期限內養殖漁業登記證並完成當年度放養申報之養殖漁民
◎申請流程:
1.基層公所受理後應逐案辦理書面審查,並於一百零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填具登記統計表(如附件五)造冊,層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2.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於收受基層公所登記統計表之翌日起七日內將登記統計表報請本會漁業署核定。
◎申請時間:109年3月30日至109年4月30日
◎獎勵項目及標準:
1. 整池消毒:硬池每公頃獎勵六萬元;土池每公頃十萬元。
2. 疏養:依最適放養密度放養,每公頃獎勵三萬元。
3. 延後放養:避開集中放養時間,每公頃獎勵三萬元。
4. 地方政府、漁民(業)團體:獎勵受理、查核等相關行政費用。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489
◎聯繫窗口:漁業署養殖漁業科02-2383-5771
二、養殖漁業加強內銷:
◎申請資格:地方政府、 漁民(業)團體、魚市 場、 產銷班、財團法人等。
◎申請流程:
行銷活動、魚市場交易:漁業署
團膳食材:中華民國全國漁會及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
產銷履歷石斑魚產品包材、午仔魚藥檢及加工費用:中華民國全國漁會、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
各區甲魚藥檢及加工費用:台灣甲魚養殖協會。漁會及各縣市養殖協會
以上符合申請資格單位研提具體可行計畫,送漁業署審查。
◎申請時間:109年3月15至109年12月31日(期限到期或獎勵金用完即停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鄉鎮市地區性展售活動:最高獎勵三十萬元。
2.直轄市及縣市地區性展售活動:最高獎勵六十萬元。
3.專案性展售活動:依據行銷、宣傳等相 關活動所需經費核實獎勵。
4.獎勵團膳食材:醫院、國軍、學校等團 膳最高獎勵百分之三十;一般公民營企 業團膳最高獎勵百分之十。
5.獎勵魚市場交易:魚市場或承銷人交易 量價較去年同期增加,依增加幅度核予 不同獎勵金,獎勵金最高五十萬元。
6.具溯源以上標章石斑魚等產品包材,經 費以不超過二分之一為原則,獎勵最高 二十萬元。
7.午仔魚等藥檢、加工等費用以不超過三 分之一為原則,獎勵最高十萬。
8.地方政府、漁民(業)團體、魚市場: 獎勵受理、查核等相關行政費用。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412
◎聯繫窗口:漁業署市場行銷科
02-2383-5736(行銷活動、市場交易)
02-2383-5742(行銷活動、團膳活動)
02-2383-5737(產銷履歷石斑魚產品包材)
02-2383-5743(午仔魚等藥檢加工)
02-2383-5769(甲魚藥檢及加工費用)
三、養殖漁業促進外銷:
◎申請資格:地方政府、 漁民(業) 團體、外銷 業者、水產 相關公會、 養殖漁民等
◎申請流程:
拓展石斑魚外銷:台灣水產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冷凍食品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全國漁會。
拓展優質臺灣鯛外銷:台灣水產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冷凍食品工業同業、台灣鯛協會。
拓展甲魚外銷:台灣甲魚養殖協會
拓展觀賞魚外銷:中華民國水族類商業同業公會、台灣觀賞水族產銷學協會、屏東縣觀賞水族生產協會
石斑魚ASC國際品質驗證:屏東縣林邊區漁會
以上符合資格單位檢附相關計劃資料送漁業署審查
◎申請時間:109年3月15至110年5月31日(期限到期或獎勵金用完即停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辦理拓銷獎勵:視疫情對產銷影響狀況辦理。
2.參加國際食品展:原則獎勵計畫總經費 百分之六十為上限,新興市場原則獎勵 計畫總經費百分之八十為上限,另因政 策性需要、緊急辦理農產品國外促銷等 工作,依其性質、時間、地點及規模等 6 核定獎勵額度。
3. 國際品質認驗證:輔導養殖漁民及外銷 業者取得 ASC 等國際驗證,以拓展外銷,獎勵每場廠最高三十萬元。
4. 養殖觀賞魚開拓亞洲及亞洲以外市場:
(1)辦理拓銷獎勵:視疫情對產銷影響狀況辦理。
(2)參加國際展,原則獎勵計畫總經費百 分之六十為上限,新興市場原則獎勵 計畫總經費百分之八十為上限,另因 政策性需要、緊急辦理國外促銷等工 作,依其性質、時間、地點及規模等 核定獎勵額度。
5.地方政府、水產相關公會:獎勵受理、 查核等相關行政費用。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411
◎聯繫窗口:
漁業署市場行銷科
02-2383-5737拓展石斑魚外銷、02-2383-5736拓展優質臺灣鯛外銷
漁業署養殖漁業科
02-2383-5769拓展甲魚外銷、02-2383-5756拓展觀賞魚外銷
漁業署養殖漁業科水產品安全科02-2383-5740石斑魚ASC國際品質驗證
岳儒報您知~漁業紓困補助看過來~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不只是國人健康,農業各方產業也受到了衝擊,
農委會已傾全力展開我們的紓困與振興相關計畫,
從畜禽到魚類、從米糧到蔬果、無論內銷外銷,全都看過來!
無論是您從事農糧、漁業、畜牧還是休閒產業的農友們,只要您有符合農委會公告符合營運困難之產業清單七項中的其中一項,即能申請各類別的紓困方案,公告項目如下:
一、漁業貸款利息補貼→第一年免利息
ˇ舊貸案件:
☎聯繫窗口:漁業署養殖漁業組02-2383-5751
岳儒報您知~~農業振興方案看過來~~
●農糧類振興方案
一、輔導水果、蔬菜、花卉、雜糧及特作等經營設備及產業振興活動:
◎申請資格:經營水果、蔬菜、花卉、雜糧、特作及其種苗等產業之農民、產銷班、農民團體及農產業與事業相關法人、團體。
◎申請流程:
◎申請時間:自本辦法施行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經營所需機具及設備:個人使用獎勵比率以不超過1/3為原則,共同使用獎勵比率以不超過1/2為原則。
2.國際品質驗證費:每件獎勵比率以不超過90%,最高15萬元為原則。
3.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活動:依據項目、時間、地點、規模等核定獎勵額度。
4.政策及業務宣導訓練、建構農業價值鏈管理相關活動及設施:依據項目、時間、地點、規模等核定獎勵額度。
5.屬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經營模式之規劃、評估及建置示範計畫,依所屬經費核實獎勵額度。
6.獎勵作物品項、獎勵項目及受理時間由本會農糧署視受疫情影響程度另行通知分署及相關法人、團體辦理。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47
◎聯繫窗口:
農糧署作物生產組陳柏文049-2332380*2247
農糧署北區分署蔡志勇03-3322150*150
農糧署中區分署張文美04-8321911*120
農糧署南區分署楊雅薰06-2372161*311
農糧署東區分署吳秉叡03-8523191*222
二、食米及米食製品市場拓展獎勵作業程序:
◎申請資格:
1. 國際品質驗證:農民、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產製 稻米及米製產品之農企業。
2. 品牌形象輔導: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產製稻米及 米製產品之農企業。
3. 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農業相關法人、具出口實績之稻米 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產製稻米及米製產品之農企業。
4. 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示範計畫
(1) 農業相關法人、具出口實績之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 體、產製稻米及米製產品之農企業。
(2) 稻米外銷市場拓展行銷獎勵,以依貿易法登記為出進口廠商, 並具有糧商登記者為限。
◎申請流程:
1.國際品質驗證:受理及核定機關為本會農糧署各區分署。
2.品牌形象輔導、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暨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經營計畫:受理及核定機關為本會農糧署。
(1)由本會農糧署公開徵求,於收件截止期限內依規定格式函送申請書至本會農糧署,必要時得由本會農糧署召開審查會議進行審查。
(2)稻米外銷市場拓展行銷獎勵,由本會農糧署以公告方式受理之。
◎申請時間:自本辦法施行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國際品質驗證:獎勵產製之食米及米食製品取得 ISO22000、 HACCP、 HALAL、GLOBAL G.A.P. 等國際驗證費用,每件最高獎 勵 15 萬元,每單位 1 年內獎勵最高不得超過 5 件。
2.品牌形象輔導:獎勵包裝食米及米食製品產業 CIS 及包裝設計 輔導、生產線優化及產品開發,依商品潛力及產品品項審查, 每件最高獎勵 100 萬元,每單位以提出 1 次為限。
3.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
(1)以拓展內、外銷通路為目標,辦理之 國產米糧(米糧加工製品)行銷推廣活動,參與產品需為國內產 製,且 1/2 以上取得國、內外農業或食品安全相關第三方驗證, 並規劃相關廣宣,具體敘明效益指標(如提升營業額或拓展通 路數),獎勵金額依項目、時間、地點、規模等核定獎勵額度
(2)同一申請人同地區(國家)、同性質活動,同年度以獎勵 1 次為 原則。
4.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經營計畫:
(1) 有助食米及米食製品內外銷市場拓展之創新型計畫,獎勵金 額依項目、時間、地點、規模等核定獎勵額度。同一申請人同 地區(國家)、同性質活動,同年度以獎勵 1 次為原則。
(2) 稻米外銷市場拓展行銷獎勵,由本會農糧署訂定配額數量, 採公開競標方式分批分配。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43
◎聯繫窗口:
國際品質驗證:農糧署糧食產業組林昭吟02-23937231*546
品牌形象輔導:農糧署糧食產業組廖婉均02-23937231*586
三、拓展有機農產品市場振興措施獎勵作業程序:
◎申請資格:
1.通過有機驗證之農產品經營者。
2.農民團體、以本會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法人團體。
3.農企業。
◎申請流程:
1.全國性或國際性計畫由本會農糧署受理申請。
2.區域性計畫由申請人所在地之本會農糧署各區分署受理申請。
◎申請時間:自本辦法施行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有機農產品包裝設計,獎勵比率不超過 1/2為原則。
2.有機農產品產銷加工及冷藏保鮮設備,獎勵比率不超過 1/2為原則。
3.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活動:依據項目、時間、地點、規模 等核定獎勵額度。
4.屬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經營模式之規劃、評估及建置示範 計畫,依所需經費核實獎勵。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43
◎聯繫窗口:
農糧署農業資村組(有機農業科)董蓁、雅婷049-2332380*2264
農糧署北區分署 (農業資材課)康恬慎03-3322150*140
農糧署中區分署(農業資材課)陳瑛04-8321911*260
農糧署南區分署(農業資材課)賴惠君06-2372161*231
農糧署東區分署(農業資村課)03-8523191*232
四、產銷履歷農產品包裝改善及行銷費用獎勵作業程序:
◎申請資格:
1.通過農糧作物產銷履歷驗證之農產品經營業者。
2.農民團體、與本程序有關之法人團體及個人。
3.農企業。
◎申請流程:
1.申請人驗證證書所載地址之所在地基層農會。
2.全國性或國際性計畫由本會農糧署受理申請。
3.區域性計畫由申請人所在地之本會農糧署各區分署受理申請。
◎申請時間:自本辦法施行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獎勵農糧作物產銷履歷農產品包裝改善(含防撞包材、包裝樣式等設計 及其資材製作等)及行銷費用 1/2,每件最高獎勵 15 萬元,獎勵包裝資 材部分以不得超過獎勵款 1/4 為原則,集團驗證者應統一提出申請。
2. 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活動:依據項目、時間、地點、規模等核定獎 勵額度。
3. 屬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經營模式之規劃、評估及建置示範計畫,依 所需經費核實獎勵。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43
◎聯繫窗口:
各鄉鎮農會及產銷履歷農諮詢服務專線0800-580-111
五、農糧產品展售行銷獎勵作業程序:
◎申請資格:農民團體
◎申請流程:
1. 由農民團體研提計畫向所轄本會農糧署各區分署提出申請,分署依計畫可行性、合理性及效益等辦理初審後,併同初審結果函送本會農糧署複審後簽報核定獎勵。
2. 申請單位於計畫(活動)預定執行日前兩周提出申請為原則。
◎申請時間:自本辦法施行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 農糧產品展售:針對具備溯源標章(示) (有機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優良農產品標章、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及友善環境耕作之農糧產品,規劃辦理展售行銷活動者,參照本會農糧署「國產農產品創新行銷計畫審查作業規範」辦理。
2. 其他行銷措施:如企業團購或其他新型行銷服務,針對具備溯源標章(示)及友善環境耕作之農糧產品,每公斤獎勵運費 2元,每案最高獎勵 30 萬元。
3. 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活動:依據項目、時間、地點、規模等核定獎勵額度。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43
◎聯繫窗口:農糧署運銷加工組李雅蓁049-2341126
六、農糧業加工輔導獎勵作業程序:
◎申請資格:
1.供應單位:產地之農民團體。
2.加工廠商資格與審認:
(1)具合法工廠登記之食品製造業廠商。
(2)具合法農產品加工室(廠)且實際辦理加工業務或能出具 加工實績證明之農民團體。
(3)農民團體委託符合上揭資格廠商代工生產
◎申請流程:向主要產地縣市政府申請
◎申請時間:自本辦法施行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由本會農糧署依供應農糧產品原料重量每公斤獎勵供應單位 集運費 2 元、加工廠商加工處理費每公斤 3 元及半成品冷藏 (凍)費每月 0.5 元/公斤(以 3 個月為上限)。
2.採購品項不得外流,拒不接受查核或有未經加工處理即流入市 面之情事,立即取消資格及獎勵。
3.不屬縣市政府公告採購期間進貨之原料、未專倉專區放置或未 於規定加工期間加工產製之庫存原料,不予獎勵。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47
◎聯繫窗口:主要產地縣市政府(依本會農糧署評估農糧產品產銷情形,函請主要產地縣市政府公告辦理,啟動收購加工措施)
農糧署運銷加工組李雅蓁049-23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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