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儒報您知~~農業振興方案看過來~~
●農糧類振興方案
一、輔導水果、蔬菜、花卉、雜糧及特作等經營設備及產業振興活動:
◎申請資格:經營水果、蔬菜、花卉、雜糧、特作及其種苗等產業之農民、產銷班、農民團體及農產業與事業相關法人、團體。
◎申請流程:
◎申請時間:自本辦法施行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經營所需機具及設備:個人使用獎勵比率以不超過1/3為原則,共同使用獎勵比率以不超過1/2為原則。
2.國際品質驗證費:每件獎勵比率以不超過90%,最高15萬元為原則。
3.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活動:依據項目、時間、地點、規模等核定獎勵額度。
4.政策及業務宣導訓練、建構農業價值鏈管理相關活動及設施:依據項目、時間、地點、規模等核定獎勵額度。
5.屬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經營模式之規劃、評估及建置示範計畫,依所屬經費核實獎勵額度。
6.獎勵作物品項、獎勵項目及受理時間由本會農糧署視受疫情影響程度另行通知分署及相關法人、團體辦理。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47
◎聯繫窗口:
農糧署作物生產組陳柏文049-2332380*2247
農糧署北區分署蔡志勇03-3322150*150
農糧署中區分署張文美04-8321911*120
農糧署南區分署楊雅薰06-2372161*311
農糧署東區分署吳秉叡03-8523191*222
二、食米及米食製品市場拓展獎勵作業程序:
◎申請資格:
1. 國際品質驗證:農民、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產製 稻米及米製產品之農企業。
2. 品牌形象輔導: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產製稻米及 米製產品之農企業。
3. 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農業相關法人、具出口實績之稻米 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產製稻米及米製產品之農企業。
4. 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示範計畫
(1) 農業相關法人、具出口實績之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 體、產製稻米及米製產品之農企業。
(2) 稻米外銷市場拓展行銷獎勵,以依貿易法登記為出進口廠商, 並具有糧商登記者為限。
◎申請流程:
1.國際品質驗證:受理及核定機關為本會農糧署各區分署。
2.品牌形象輔導、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暨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經營計畫:受理及核定機關為本會農糧署。
(1)由本會農糧署公開徵求,於收件截止期限內依規定格式函送申請書至本會農糧署,必要時得由本會農糧署召開審查會議進行審查。
(2)稻米外銷市場拓展行銷獎勵,由本會農糧署以公告方式受理之。
◎申請時間:自本辦法施行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國際品質驗證:獎勵產製之食米及米食製品取得 ISO22000、 HACCP、 HALAL、GLOBAL G.A.P. 等國際驗證費用,每件最高獎 勵 15 萬元,每單位 1 年內獎勵最高不得超過 5 件。
2.品牌形象輔導:獎勵包裝食米及米食製品產業 CIS 及包裝設計 輔導、生產線優化及產品開發,依商品潛力及產品品項審查, 每件最高獎勵 100 萬元,每單位以提出 1 次為限。
3.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
(1)以拓展內、外銷通路為目標,辦理之 國產米糧(米糧加工製品)行銷推廣活動,參與產品需為國內產 製,且 1/2 以上取得國、內外農業或食品安全相關第三方驗證, 並規劃相關廣宣,具體敘明效益指標(如提升營業額或拓展通 路數),獎勵金額依項目、時間、地點、規模等核定獎勵額度
(2)同一申請人同地區(國家)、同性質活動,同年度以獎勵 1 次為 原則。
4.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經營計畫:
(1) 有助食米及米食製品內外銷市場拓展之創新型計畫,獎勵金 額依項目、時間、地點、規模等核定獎勵額度。同一申請人同 地區(國家)、同性質活動,同年度以獎勵 1 次為原則。
(2) 稻米外銷市場拓展行銷獎勵,由本會農糧署訂定配額數量, 採公開競標方式分批分配。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43
◎聯繫窗口:
國際品質驗證:農糧署糧食產業組林昭吟02-23937231*546
品牌形象輔導:農糧署糧食產業組廖婉均02-23937231*586
三、拓展有機農產品市場振興措施獎勵作業程序:
◎申請資格:
1.通過有機驗證之農產品經營者。
2.農民團體、以本會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法人團體。
3.農企業。
◎申請流程:
1.全國性或國際性計畫由本會農糧署受理申請。
2.區域性計畫由申請人所在地之本會農糧署各區分署受理申請。
◎申請時間:自本辦法施行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有機農產品包裝設計,獎勵比率不超過 1/2為原則。
2.有機農產品產銷加工及冷藏保鮮設備,獎勵比率不超過 1/2為原則。
3.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活動:依據項目、時間、地點、規模 等核定獎勵額度。
4.屬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經營模式之規劃、評估及建置示範 計畫,依所需經費核實獎勵。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43
◎聯繫窗口:
農糧署農業資村組(有機農業科)董蓁、雅婷049-2332380*2264
農糧署北區分署 (農業資材課)康恬慎03-3322150*140
農糧署中區分署(農業資材課)陳瑛04-8321911*260
農糧署南區分署(農業資材課)賴惠君06-2372161*231
農糧署東區分署(農業資村課)03-8523191*232
四、產銷履歷農產品包裝改善及行銷費用獎勵作業程序:
◎申請資格:
1.通過農糧作物產銷履歷驗證之農產品經營業者。
2.農民團體、與本程序有關之法人團體及個人。
3.農企業。
◎申請流程:
1.申請人驗證證書所載地址之所在地基層農會。
2.全國性或國際性計畫由本會農糧署受理申請。
3.區域性計畫由申請人所在地之本會農糧署各區分署受理申請。
◎申請時間:自本辦法施行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獎勵農糧作物產銷履歷農產品包裝改善(含防撞包材、包裝樣式等設計 及其資材製作等)及行銷費用 1/2,每件最高獎勵 15 萬元,獎勵包裝資 材部分以不得超過獎勵款 1/4 為原則,集團驗證者應統一提出申請。
2. 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活動:依據項目、時間、地點、規模等核定獎 勵額度。
3. 屬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經營模式之規劃、評估及建置示範計畫,依 所需經費核實獎勵。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43
◎聯繫窗口:
各鄉鎮農會及產銷履歷農諮詢服務專線0800-580-111
五、農糧產品展售行銷獎勵作業程序:
◎申請資格:農民團體
◎申請流程:
1. 由農民團體研提計畫向所轄本會農糧署各區分署提出申請,分署依計畫可行性、合理性及效益等辦理初審後,併同初審結果函送本會農糧署複審後簽報核定獎勵。
2. 申請單位於計畫(活動)預定執行日前兩周提出申請為原則。
◎申請時間:自本辦法施行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 農糧產品展售:針對具備溯源標章(示) (有機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優良農產品標章、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及友善環境耕作之農糧產品,規劃辦理展售行銷活動者,參照本會農糧署「國產農產品創新行銷計畫審查作業規範」辦理。
2. 其他行銷措施:如企業團購或其他新型行銷服務,針對具備溯源標章(示)及友善環境耕作之農糧產品,每公斤獎勵運費 2元,每案最高獎勵 30 萬元。
3. 專案性展示、宣傳及拓銷活動:依據項目、時間、地點、規模等核定獎勵額度。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43
◎聯繫窗口:農糧署運銷加工組李雅蓁049-2341126
六、農糧業加工輔導獎勵作業程序:
◎申請資格:
1.供應單位:產地之農民團體。
2.加工廠商資格與審認:
(1)具合法工廠登記之食品製造業廠商。
(2)具合法農產品加工室(廠)且實際辦理加工業務或能出具 加工實績證明之農民團體。
(3)農民團體委託符合上揭資格廠商代工生產
◎申請流程:向主要產地縣市政府申請
◎申請時間:自本辦法施行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獎勵項目及標準:
1.由本會農糧署依供應農糧產品原料重量每公斤獎勵供應單位 集運費 2 元、加工廠商加工處理費每公斤 3 元及半成品冷藏 (凍)費每月 0.5 元/公斤(以 3 個月為上限)。
2.採購品項不得外流,拒不接受查核或有未經加工處理即流入市 面之情事,立即取消資格及獎勵。
3.不屬縣市政府公告採購期間進貨之原料、未專倉專區放置或未 於規定加工期間加工產製之庫存原料,不予獎勵。
◎申請表單: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47
◎聯繫窗口:主要產地縣市政府(依本會農糧署評估農糧產品產銷情形,函請主要產地縣市政府公告辦理,啟動收購加工措施)
農糧署運銷加工組李雅蓁049-2341126
岳儒報您知~~農業紓困補助看過來~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不只是國人健康,農業各方產業也受到了衝擊,
農委會已傾全力展開我們的紓困與振興相關計畫,
從畜禽到魚類、從米糧到蔬果、無論內銷外銷,全都看過來!
無論是您從事農糧、漁業、畜牧還是休閒產業的農友們,只要您有符合農委會公告符合營運困難之產業清單七項中的其中一項,即能申請各類別的紓困方案,公告項目如下:
●農糧業貸款利息補貼→一年免利息
岳儒報您知~老闆們看過來~~顧人才、增買氣、拓商機
行業百百款,疫情期間,政府也要一起跟產業度過難關,經濟部推出產業的紓困與振興,防疫期間,先救急紓困,疫情結束,拚經濟振興!
●顧人才
1. 餐飲與零售業人才培育 :
◎計畫目的:由政府開班或與企業、公協會合作辦理課程,以培養、精進餐飲業及零售業各種人才經營實力,提升服務能量。
◎申請對象:餐飲及零售業從業人員,包含企業主、主管、行政人員、門市服務人員、行銷人員等。
◎申請方式:於線上填寫資料報名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6月
◎辦理方式:政府全額支付辦理課程之費用,由政府開班或企業、公協會合作辦理課程。
◎課程內容:顧客溝通、門市管理、雙語能力、銷售能力、美學設計等。辦理400班次,培訓至少10000人次。
◎聯繫窗口:經濟部商業司/許小姐(02)2321-2200分機8853
●增買氣
1. 振興抵用券:
◎計畫目的:規劃以國內旅遊,結合住宿,每房給予800元抵用券,含商圈、列管夜市(含列管市場及觀光工廠)、全國餐飲業、藝文產業等各200元,於疫情較為趨緩後,立即啟動本項措施,以帶動產業復甦。
◎適用對象:中小內需型服務業者,約40萬店家(商圈約28萬家、列管夜市約1萬家、觀光工廠147家、全國餐飲業約14.5萬家、藝文產業約1萬家,含9家購票平台)
◎補助方式:
§消費者端:至合格旅宿業住宿→取得電子或紙本抵用券→至適合店家使用→消費抵用
§店家端: 至平台申請加入→審核通過成為合格店家→收取消費者抵用券→請款核銷
◎補助內容:每房800元抵用券。(商圈、夜市(含市場、觀光工廠)、餐廳、藝文產業各200元)
◎申請時間:疫情緩和後
◎聯繫窗口: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林毅誠(02)23662214
●拓商機
1. 協助會展業者洽邀國外買主來臺觀展及採購:
◎計畫目的:加碼邀請外國商務人士來臺參加專業展,促進我國產業外銷及提振會展產業。
◎申請對象:國內辦理會議及展覽之公司或法人團體
◎申請方式:以書面或線上申請
◎申請時間:109年4月中旬起至110年5月15日止
◎推動效益:吸引1.6萬名國外商務人士來台,並促進對台採購金額達60億元。
◎措施內容:
§提供國外買主及企業領袖來台觀展採購之機票及住宿優惠。
§針對國外商務人士來台參展及舉辦企業會議,提供觀光旅遊補助,每案上限100萬元。
◎聯繫窗口: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尹婕(02)2397-7416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黃昭蓉科長(02)2397-7324
2. 鼓勵國外人士來臺順道觀光與獎勵旅遊:
◎計畫目的:補助辦理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務之國內公司或商號以及其他法人團體,邀請國外人士來臺參加國際會議、展覽活動後或在台舉辦企業會議後順道觀光,以振興會展產業及國內經濟成長。
◎申請對象:國內辦理會議及展覽之公司或法人團體
◎申請方式:以書面或線上申請
◎申請時間:109年4月中旬起至110年5月15日止
◎推動效益:吸引1.6萬名國外商務人士來台,並促進對台採購金額達60億元。
◎措施內容:
§提供國外買主及企業領袖來台觀展採購之機票及住宿優惠。
§針對國外商務人士來台參展及舉辦企業會議,提供觀光旅遊補助,每案上限100萬元。
◎聯繫窗口: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丁建元(02)2397-7328,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黃昭蓉科長(02)2397-7324
岳儒報您知~老闆們看過來~~補資金、拚升級、助轉型
行業百百款,疫情期間,政府也要一起跟產業度過難關,經濟部推出產業的紓困與振興,防疫期間,先救急紓困,疫情結束,拚經濟振興!
●補資金:
1. 舊有貸款展延:已辦理之貸款得申請本金展延,且減免利息,利息補貼最高0.81%(期限1年),每家補貼上限22萬元。
2. 營業資金貸款:支付員工薪資及廠房、營業場所或辦公場所租金為限,提供100%信用保證,利息補貼最高1.845%(期限6個月),每家補貼上限5.5萬元。
3. 振興貸款:振興所需之周轉性或資本性支出,提供80%~90%信用保證,利息補貼最高0.845%(期限1年),每家補貼上限22萬元。
◎申請資格:
1.本國營利事業: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稅籍登記。
2.小規模商業:攤販、農、林、漁、牧業者、家庭手工業者、民宿經營者、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3.資格認定: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起任連續兩個月,其平均營業額較108年12月(含)前6個月或前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經主管機關或其委任、委託之機關(構)認定者,或經金融機構認定屬實者
◎申請期間:109/03/16-109/09/15
◎申請單位:各家銀行專責連絡人員
◎「我想問問題」可以撥打專線:0800-056-476
●拚升級:
產業升級-轉SBIR計劃申請-針對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中小企業,鼓勵其持續投入創新研發,面對市場困境,加速提升產業競爭力。
1. 適用對象:中小企業
2. 申請方式:隨到隨受理、簡報申請、視訊審查
3. 申請時間: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5月31日(一)17:30 止(本計畫為專案性質,俟經費用罄,即停止收件)。
4. 補助經費:於核定補助款額外加成30%,補助經費不超過核定總經費50%為限
5. 諮詢窗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SBIR計劃專案辦公室吳永芳組長0800-888-968,如無法撥通,敬請改撥02-23964828轉845、824丶814,將另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6. 「我想了解更多」看這裡:https://www.sbir.org.tw/
●助轉型
1. 零售業者導入電商服務推動計畫:
◎計畫目的:因疫情影響民眾來店消費意願,造成零售業經營困難,爰鼓勵我國零售業者上架電商平臺或自建平臺,以擴大銷售管道、促進數位轉型之振興措施。
◎申請對象:零售業者
◎申請資格:依法登記之零售業者、以實體經營、已受影響事業優先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
◎申請時間:公告日起至109/12/31
◎補助金額:每案上限10萬元(共1000家)
◎補助項目:零售業者導入電商服務衍伸費用
◎聯繫窗口:經濟部商業司/許小姐02-2321-2200分機8939
2. 餐飲業上架外送服務推動計畫:
◎計畫目的:因疫情影響民眾來店消費意願,造成餐飲業經營困難,爰鼓勵我國餐飲業者上架外送服務,以擴大銷售管道、促進數位轉型之振興措施。
◎申請對象:餐飲業者
◎申請資格:依法登記之餐飲業者、以實體經營、以受影響事業未曾上架外送服務為優先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
◎申請時間:公告日起至109/12/31
◎補助金額:每案上限1.5萬元(共11000家)
◎補助項目:餐飲業者導入外送服務衍伸費用(包含上架服務、行銷服務及配送服務。)
◎聯繫窗口:經濟部商業司/ 陳先生02-2321-2200分機8388 ,賴小姐 02-2321-2200分機8364
3. 公有零售市場及列管夜市設施改善:
◎計畫目的:協助傳統市場及夜市設施更新改善,以提升市集經營條件,提供安全、衛生、整潔明亮購物環境。
◎申請對象:公有零售市場及列管夜市
◎申請方式:執行機關提出計畫書予申請機關,申請機關彙提補助計畫,排定優先順序,函報辦理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開始申請(競爭型計畫)
◎申請流程:執行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提出設施改善計畫書→申請及受補助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提申請補助計畫、填具初審意見表→中部辦公室評審委員會函知審查結果→審查通過→核定金額、撥款
◎補助金額:所需經費地方自籌與中央補助各為一定比率分攤,每處補助上限原則不超過500萬元。
◎補助項目:有關安全、衛生、整潔明亮設施之設置、增設或汰換。
§衛生設施:通風、集水、洗手台、排水溝等。
§安全設施:路面、無障礙設施等。
§優化設施:採光、照明、美學設計、區塊改造等優化場域。
◎聯繫窗口: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張婉娣(049)2359171#5525 ,計畫辦公室張經理 049-2345260 。
4. 公有市場及列管夜市導入數位電商:
◎計畫目的:協助公有市場及列管夜市導入數位電商,以因應時代趨勢,提升營運層次,增進營運績效。 1.公有市場導入電商或網路購物平台 2.列管夜市攤販提供外送服務。
◎申請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有零售市場及列管夜市
◎遴選流程:市場及夜市(攤商)填妥資料→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中部辦公室遴選會議→公告入選→導入數位電商
◎措施內容:
§公有市場導入電商服務:全國示範10-20處(各200項以上商品上架)
§列管夜市媒合外送服務:媒合200攤以上外送服務
§導入數位支付服務:媒合新增約2000攤以上數位支付服務
◎聯繫窗口: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廖翊潔 連絡電話:049-2359171#5522
5. 推動商圈振興方案補助計畫:
◎計畫目的:辦理改善商圈環境設施相關內容,包含環境美化、公共改善、標示優化、友善措施等。
◎申請對象:依人民團體法或地方政府自治條例核准立案之商圈組織,且經各地方政府於109年4月10日函報本處之組織,最近一年依法召開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 (http://www.smeacommercialdistrict.tw/),預計3/30日起開放申請。
◎申請時間:自「經濟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商圈補助要點」生效後至109年4月13日止。
◎補助項目:
§商圈發展:於指定商圈內,進行商品開發、培能訓練、數位應用及行銷推廣等相關商圈發展工作。類型及補助項目如下:
1. 聯合型:2個以上商圈組織共同聯合提出申請,可申請60萬至500萬之補助金額。
2. 單一型:由單一商圈組織提出申請,可申請30萬至100萬之補助金額。
3. 補助項目:包含特色行銷、培能訓練、商品開發、數位應用等。
§環境整備:商圈組織與商圈內業者於指定商圈內共同改善商圈內之環境清潔、衛生、友善服務、特色設施等相關環境整備工作。僅限單一商圈組織提出申請,可申請至多200萬之補助金額,補助項目包含環境美化、公共改善、標示優化、友善措施。
◎聯繫窗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林毅誠專員 連絡電話:02-23662214,中衛發展中心 詹先生 (02-2391-1368#1379) c1379@csd.org.tw
◎因各行各業狀況不同,紓困專線由專人接聽、協助申請,於08:30~18:30撥打1988(一救發發)
岳儒報您知
文化部第一階段紓困措施,您申請了沒?⁉️藝文事業者與自然人皆可申請唷‼️
提醒大家第一次申請截止至4/10唷!
文化部對受疫情影響之紓困振興措施:
1️.輕營運衝擊補助:
v減輕營運困難補助(事業與自然人皆可申請)
v因應提升補助(僅事業可申請)
申請者可以個別或合併兩項補助申請。
受理窗口:文化部(3/15當週公告單一窗口)(如附圖)
時間:公告日後至4/10(受理1/15-3/31受衝擊之情形)
藝文事業者,每次公告補助上限為250萬元
自然人者,每次公告補助上限為6萬元。
2️.款利息補貼營運衝擊補助:
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的「經濟部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產業及事業紓困振興辦法」,可申請下列三項補貼:
v營運資金利息補貼
v舊貸展延
v振興貸款利息補貼
詳細內容請洽受理窗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電話: 0800-056-476)
3️.我想快速了解」看這裡:
https://mocfile.moc.gov.tw/files/202003/7dcdc576-e355-4702-a3e6-d12b10692890.pdf
4️.「我想了解更多」看這裡:
https://www.moc.gov.tw/content_434.html
5️.「我想要下載申請表格」看這裡:
https://www.moc.gov.tw/content_434.html
6️.「我有問題想要問」紓困各聯絡窗口:詳見下圖
「扎根-蔡岳儒」!
各位親愛的朋友們,岳儒將於今年底尋求(北港、水林、口湖)雲林縣第六選區縣議員連任,並將於10/4(六)上午10點於雲林縣北港鎮<大利市百貨賣場前>成立「蔡岳儒競選總部暨李進勇後援會」,誠摯邀請您的蒞臨到場加油打氣!
岳儒未來將從教育出發、向下扎根,懇請您繼續支持喔!
2012年冬天
我們帶著熱騰騰的關東煮和北港武德宮的祈願卡
將溫暖傳遞給314個小朋友的行動紀實
這是一些雲林孩子們真實的故事
或許這些孩子們的狀況您知道
或許您從沒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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